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贷款
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贷款
在深圳,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不能直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,但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可依法用于抵押
一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何不能抵押
法律依据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,可抵押的财产需为“建筑物或其他土地附着物、建设用地使用权”等明确产权的财产,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为债权凭证,不代表房屋所有权,因此不符合抵押物要求
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也明确规定,抵押需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,并在产权证上办理他项权登记
产权归属问题:
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体现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,房屋所有权需在完成产权登记并取得房产证后方能确立,未取得房产证时,抵押缺乏合法依据
二、哪些情况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
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:
若购房者已持有房产证,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,需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他项权登记
需提供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身份证明等材料,证明对房屋的处分权
期房(预售房)的特殊处理:
期房合同本身不能抵押,但可通过“预售商品房抵押”方式操作,即在房屋竣工前,将期房合同及未来产权一并抵押,待房产证办理后再转正式抵押登记
三、替代方案
其他可抵押财产:
若需贷款,可考虑用已取得产权的车辆、存款、有价证券等抵押,或选择信用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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